幻灯二

心理情景剧表演(心成长故事“心故事,心成长”心理情景剧大赛)

心理情景剧大赛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心故事,心成长”

比赛通知

01

心理情景剧主题

初赛与复赛以“心故事,心成长”为主题,决赛主题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02

参演剧本内容要求

1.作品可采用音乐剧、话剧、哑剧、小品等多种艺术表演形式, 诠释心理健康问题,倡导和谐和谐社会,传播心理健康或艾滋病预防知识,弘扬合和文化精神,切合参赛主题。要求心理问题表现清晰, 解决方法生动实用有效;剧情发展合理,生动活泼;表达感情准确,演出富有感染力;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剧本必须原创,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篇幅不宜过长,每个剧目的演出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之内。

03

作品推荐数量

1.初赛:每个班级推荐一组队伍进入复赛;

2.复赛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遴选6-8组参赛队伍参加复赛;

3.决赛:获二级学院复赛第一名的队伍参与决赛。

04

评奖设置

1.各二级学院组织复赛,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活动经费由二级学院承担;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决赛,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活动经费由学生工作处承担。

05

比赛安排

1.2023年3月20日-4月2日,任课教师按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安排,组织班级进行初选,每个班级推荐一组队伍进入复赛。

2.2023年4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自行组织本二级学院参赛学生进行排练和指导,以现场竞赛形式组织复赛,并录制现场比赛视频。

3.2023年4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根据复赛成绩上交最优作品视频、剧本及参赛人员汇总表(附件1)至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工作室。

4.2023年5月30日前,由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工作室指导参赛学生进行作品修改,组织现场决赛并邀请评委专家现场对最终作品进行评选,将获奖结果及获奖作品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

5.2023年6月30日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在决赛作品中选出5份优胜作品进行录制,形成参赛作品报送省赛。

注意事项

1.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2.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方可获得第二课堂分,若有主题不符、内容不符或格式不符作品,不可获得第二课堂分。

文字编辑:申港排版编辑:申港

责任编辑:郑依玲  李佳  何颖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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